【明報專訊】嶺南大學學生會之前鬧出粗口歌辱警風波,學生會早前發現,學校搞活動嘅申請表突然多咗一啲條款,包括學生團體要確保活動冇「冒犯性同不雅元素(offensive and indecent elements)」,同埋學校保留向組織者採取紀律行動嘅權力,最後要求負責活動嘅同學簽名,表示明白有關條款。
【明報專訊】嶺南大學學生會之前鬧出粗口歌辱警風波,學生會早前發現,學校搞活動嘅申請表突然多咗一啲條款,包括學生團體要確保活動冇「冒犯性同不雅元素(offensive and indecent elements)」,同埋學校保留向組織者採取紀律行動嘅權力,最後要求負責活動嘅同學簽名,表示明白有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