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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中心幹事強吻小五女生 判社服令 官﹕其貌不揚難找異性

【明報專訊】37歲男活動幹事於其任職的青年中心,認識年僅11歲的小五女生後,兩度應女生邀請深夜到對方家中獨處,其間幹事強行濕吻女生,並與她一同睡覺,但沒有進一步越軌行為。女生的母親事後發現二人的親密照揭發事件。活動幹事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昨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昨形容被告其貌不揚,接觸異性的機會低,但接納並非預謀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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