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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委會單位違規開補習班

副主席女兒經營 房委:發信警告互委會

【明報專訊】本報接獲居民設訴,指順天邨天樂樓互助委員會容許他人在互委會單位舉辦收費的補習班,房署證實與該互委會的租約規定,單位只能用作互委會之辦事處、會議室及行政之用,不得用作從事營業等用途,地區辦事處將向該互委會發警告信,提醒有關租約條款規定,亦會加強巡查及監察該會址的運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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