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青年年初在交友應用程式認識女朋友,並涉嫌多次偷走女朋友信用卡購買智能手機,及進入女朋友家爆竊。被告今在區域法院承認1項盜竊、1項爆竊及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押後至8月1日,等候取被告背景報告。
案情指,被告陳啟銘今年1月初在交友應用程式認識28歲、任職地產經紀的女友。被告在1月16日至2月4日期間先後3次偷走女友的信用卡,購買共6部蘋果手機,轉手獲利4萬多元。
被告在2月15日約女友和其家人到上環晚飯,但未有出現。女友回家後發現位於太古城的住所遭爆竊,但門鎖未被破壞,女友並發現大門門匙不見。兩人在第二天分手,3月底女友在蘭桂坊遇見被告,於是報警拘捕被告。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3次偷走女友信用卡購買手機,轉手獲利;他又承認用鎖匙進入女友家爆竊,偷走手機、首飾及1800元現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