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電視藝人羅鈞滿本年3月26日凌晨駕車駛至太子道東時,被發現醉酒駕駛,其酒精呼氣測試超標3倍;羅早前認罪,今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兩年。羅在庭上求情稱,十分後悔,並承諾不會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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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引述被告羅鈞滿(32歲)感化報告,指感化官建議他接受社會服務令,獲裁判官採納。控方指出,被告酒精含量超標3倍,需最少停牌兩年,裁判官遂判羅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兩年。
案情指,羅鈞滿今年3月26日凌晨駕駛私家車至太子道東,被警察截停,他呼氣酒精測試中超過標準限制22微克。
羅離開法院時表示尊重法庭裁決,並已經知錯,面對判刑指「自己做錯沒辦法,一定要面對」,事件令他成長。他說,未來會篩選應酬節目,「非必要都不會飲酒」,多做運動保持狀態,希望重新投入演藝事業,不再做令家人朋友擔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