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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轉運案】事主稱被告要求每天傳內衣照 須面露笑容才有效 (14:24)

男室內設計師涉向女事主聲稱,性交可以轉運,並改善她與男友關係,騙得女事主前年4次與他性交及口交,並收取約1萬元「誠意金」。設計師早前否認以虛假藉口,促使他人作非法性行為及非禮共5罪,案件今日續審。

從事寵物美容的女事主X(25歲)供稱,被告羅偉略(44歲)要求她每天發送一張內衣照,亦時常額外要求她以指定姿勢自拍,以作「借法」之用。X稱,她在照片中面露笑容,因為被告聲稱要有笑容,照片才有效力。被告亦要求她將手指放在下體,又叫她伸出舌頭,把玉石放在舌頭上。聆訊下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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