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署長甯漢豪表示,發生四級火、釀成1死9傷的九龍灣迷你倉所處地段的地契屬所謂「舊契」,沒有用途限制,而保安局稍後會召開跨部門會議,地政總署到時會一起部署下一步行動。
對於在工廈內設迷你倉是否違反地契,甯漢豪今早接受商台訪問時說,若有關地段屬工業用途,那就一定違反地契,但若屬工業或倉庫用途,就並不違反;至於迷你倉內如何間隔,則不是地契規管。
甯漢豪說,根據紀錄,出事的九龍灣迷你倉屬「舊契」,很寬鬆,該地段沒有用途限制,只講不能處理厭惡性工作;若單純論地契,理論上甚至可以住人,但她強調,地段可以做什麼、不可做什麼,不單看地契,還要看規劃標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