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女模早前來港參加私影活動,被入境署放蛇拘捕涉違反逗留條件,其經理人和活動搞手亦被落案起訴。案件今作預審,控方申請更改控罪,指日模及其經理人為提供模特兒攝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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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庭上申請更改控罪,指27歲的日模石田智美(Ishida Tomomi)違反逗留條件,提供模特兒攝影工作,非提供雜工的工作;其內地男經理人莫萌(34歲)亦更改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違反逗留條件,提供模特兒攝影工作;私攝活動搞手樊家和(47歲)維持被控兩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罪。
控方將傳召5名證人,包括案中負責放蛇的入境處人員、3名負責案件的入境處人員和一名日語翻譯員。
日模代表律師表示,會爭議拘捕過程和會面紀錄提及的自願性。莫萌和樊家和的兩名代表律師同意會面紀錄準確,但會就紀錄內容盤問入境處人員。
據悉,入境處人員於今年4月1日放蛇拘捕兩女模特兒,她們當晚在在沙田一間酒店內,換上比堅尼、兔女郎等裝扮提供拍攝服務。其中一名台籍女模特兒為台灣女子組合「黑澀會」前成員唐子涵,她早前已認罪,被判入獄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