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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選舉】黃之鋒就參選年齡提司法覆核 高院拒受理 (14:47)

現年19歲的香港眾志秘書長、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去年10月申請司法覆核,表示香港市民於18歲便享投票權,但《立法會條例》規定年滿21歲才可參選立法會地區議席,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中香港永久居民可以投票及參選的權利。高院今日頒下判辭,拒絕受理司法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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