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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強權傳聲筒與外賣仔(文:陳帆川) (11:08)

過去一周,跑時政新聞的記者忙得不可開交,因為爆出兩單令人嘩然的新聞。第一是林榮基自述銅鑼灣書店事件緣由始末;第二是烏坎民選村官林祖戀遭公安強行帶走。兩宗新聞,傳媒角色舉足輕重,同時突顯部分媒體淪為強權單方面的傳聲筒,令人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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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自白之前,先透過立法會議員何俊仁,邀約海內外半百記者到場見證。縱然疲憊,仍神態自若,呈現不卑不亢的姿態,創造不少金句,吐出很多在事件中前所未見的「人話」。例如,談到自己曾在新聞鏡頭下「認錯」時,雖然對方「有導演有台詞」,他亦照做無誤,原因是:「唔使食飯呀?」

李波昔日言論自由奔放

比較起來,部分媒體引述李波刻意讚賞「內地執法機關很文明」、「我跟他們(調查員)都成為朋友了」等說話,林榮基的語氣和措辭,明顯更貼近一名正常香港人。而只要翻看李波個人facebook頁面,雖然公開的帖文不多,但充分顯示今昔之別。他在2013年寫道:「如果薄督得勝,就輪到雜種書記十惡不赦了。」又轉載總理李克強的新聞,附加一句「眼看手勿動呀,黑仔強!」,令人感嘆,昔日鏡頭外的李波,奔放豪邁,當是一位真摰而幽默的人。

林榮基接受訪問,來者不拒,將自己所見所知,說得明明白白。其莫大勇氣固然是先決條件,然而傳媒的鍥而不捨,也是必不可少。何俊仁在記者會後說:「如果林榮基喺今日之後突然消失,大家都知點解。」由不知到知,歸功傳媒。要不是媒體積極把事情曝光,鼓勵公眾監督,林榮基即使人間蒸發,恐怕僅留下一個問號,以及無數謠言。

港媒成為烏坎救命草

而在5年前透過抗爭實現民選的烏坎村,監督政府的第四權,就更見彌足珍貴。有村民在維權領袖林祖戀疑遭政治拘捕後,在網上「tag」了一批香港記者,呼籲「各位尊敬的香港媒體人,只有你們可以幫助烏坎了」,觸動多少記者心靈。誠然,每一次烏坎「出事」,香港記者皆第一時間奔赴現場,在當地媒體備受箝制之下,最大程度地還原事件真相,在官方說法之外提供另外的解釋,釐清是非黑白。有理由相信,當局今次在村內佈置大量警力而按兵不動,就是忌諱蜂擁而至的境外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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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媒體成為當權者傳聲筒,是無可奈何、無從反抗。即使如此,許多記者仍然以身犯險打「擦邊球」,以最隱晦方式抹去強權臉上的脂粉。反觀遠離中宣部與廣電總局爪牙的香港,部分媒體卻在極具爭議的銅鑼灣書店事件中,持之以恆地充當強權傳聲筒的角色。他們找來其他媒體完全無法接觸、懷疑飽受當局要脅的「受害者」們,掛着採訪報道之名義,發放當權者想要傳達的信息。

或有人認為,相關人士受訪,為事件提供更多資訊,不致容讓林榮基「一言堂」,何錯之有?問題在於,受害者的所謂「受訪」,極可能是林榮基口中有導演有劇本的操縱。如果社會試圖把這些當權者醜陋的文宣,當做事實去討論,無異於葬送公義、顛倒是非、見死不救。而要釋除這個疑慮,除非受訪者能像林榮基一樣,在陽光底下暢所欲言,接受公權力檢視。失蹤人口在樊籠裏指指點點,教人如何相信?

傳聲筒窺準平衡報道的需求

又或有人認為,即使無香港傳媒代為傳話,當局亦可如桂敏海(桂民海)事件般,找新華社出稿代勞。問題在於,一般讀者,甚至同行,在審視官方報道跟一般媒體報道時,心態南轅北轍。官方報道,純粹片面之辭;換成媒體報道,就搖身一變成為第四權之見證與加冕。稍事回顧,一眾媒體是如何轉述某報對於林榮基女友的「獨家」報道?是「林榮基女友接受訪問時表示……」,彷彿受訪內容皆真確無誤,讓讀者照單全收(許有熱心媒體質疑求證,亦屬鳳毛麟角)。強權傳聲筒,在大眾媒體將「平衡報道」奉為無上神明的信仰之中,提供一道惡毒的另類貢品,施展一場荼毒人心的法術,日復一日左右民眾建基於事實的判斷。

就在林榮基挺身而出的同一天,Bossini創辦人孫女羅君兒綁架案畫上句號。最後一名受審的綁匪鄭興旺,一臉無辜,說自己只是「外賣仔」,負責送排骨飯和漢堡包。你說,擄人千金的罪惡,應否計到他頭上?結果,法官狠判12年刑期,理由是:須阻嚇外地人來港破壞安寧。

作者是記者

(原文載於2016年6月22日《明報》觀點版。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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