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商人魏貞民早前指控張學友前經理人陳淑芬串同內地男子丞澎洋,於2011年藉詞轉讓「張學友1/2 世紀世界巡迴演唱會」江蘇省江陰市的承辦權,詐騙其公司1000多萬元人民幣。魏今年初向東區裁判法院申請私人傳票,指陳丞二人干犯串謀詐騙等罪,但於今年4月被裁判官拒絕。
陳淑芬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魏向法庭呈上虛假文書,藉此向陳作出惡意及毫無根據的檢控,目的是向陳施加壓力,逼使陳協助他向丞追討款項。陳指魏的指控令她名譽受損,而且令她承受公眾仇恨、輕蔑和侮辱,使她感到極度困擾、創傷和尷尬,遂要求法庭下令魏作出懲罰性賠償。
入稟狀透露,被告魏貞民曾經上門找原訴人陳淑芬,並承認他其實並不認識陳,以往亦從未見面。原訴一方又指,魏早前申請私人傳票時,曾向法庭呈上偽造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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