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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離島診所護士向醫局追補水242萬元 稱須24小時候命 一直不知補假安排 (17:33)

3名醫管局離島診所女護士勞資審裁處興訟,向醫管局追討6年工作補償約242萬元。案件今在勞資審裁處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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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裁官引述醫管局一方提交的開案陳辭指出,3名護士分別在醫管局的坪洲或南丫島診所工作,由於診所關門後無醫生當值,診所護士需要24小時當值,除了診所開放的8小時,其餘16小時不需要做一般的工作,但須在指定地點候命,工時按候命時間2/3計算,並已以補假形式處理,即每3小時候命補假2小時。

申索人吳塾鈞指出,她們是根據醫管局編排的正常更期上班,認為並不屬於超時工作,故醫管局應就其當值時間,按其薪金補償餘下的1/3差額。麥又稱,即使候命時間被視為超時工作,醫管局計算的金額並未包括星期六,仍會爭議補償金額。

另一申索人麥斯慧今出庭作供,麥供稱在調至離島工作前未有人向他解釋過有關安排,也不知道有「返三補二」的安排。審裁官質疑麥應能從更表知道補假的安排,麥則表示自己只是按更表上班,一直相信醫管局的安排。

醫管局代表盤問麥斯慧時指出,根據僱傭合約其工作時間為每周44小時,超過44小時的工作時間就算作超時工作。麥則指合約提到,應是不能避免的工作、災難等情況才屬於超時工作。

醫管局代表稱,離島的診所下午5時後會關門,如有病人按鐘,候命的護士須提供急救服務,候命的護士期間並無一般工作任務,可以休息或做私人事。麥回應稱候命期間有行政工作要處理,強調並非「吃喝玩樂」和「hea(無所事事)」。醫管局代表則表示,一般市區診所的護士都是在朝九晚五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有關行政工作。

醫管局代表又向麥說,曾就有關安排開簡介會,也曾有部門運作經理向她解釋「返三補二」的安排,麥斯慧表示不知道有簡介會,也否認該經理曾向她解釋有關安排。

3名申索人分別為麥斯慧、吳塾鈞及邱婉貞;邱現已退休。3人早前按照審裁官指示,由原本的7年合共約320萬元,改為只追討6年合共約242萬元超時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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