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續審。辯方大律師鍾偉強今早盤問投訴警察課警長余立志,鍾偉強指余早前供稱他在前年10月28日晚上,在中區警署報案室草圖上加上兩個鏡頭位置,質疑他為何不就此作紀錄,余立志表示他認為沒有這個需要。
控辯雙方協議後,余立志中午休庭時回辦公室取回放在文件夾內的中區警署閉路電視錄影謄本,他在盤問下承認,在謄本中未有提及13和14號鏡頭。鍾偉強質疑他前年10月28日在辦公室看的閉路電視錄像只有12個鏡頭的錄像,余表示不同意。
控方覆問下,余立志指當日在辦公室看閉路電視錄影時,看到的是16個鏡頭的畫面。至於他在中區警署所觀看的閉路電視鏡頭直接傳送影像,則只有12個鏡頭,其中9號鏡頭一格的畫面是藍色的,但他沒有查詢9號鏡頭的錄影功能是否正常運作。他又指在中區警署看閉路電視時,12個鏡頭已顯示在屏幕上,他沒有進行任何操作。
在法官杜大衛詢問下,余立志承認他在中區警署報案室草圖上加上兩個鏡頭後,並沒有更新調查檔案中的副本,法官續問為何沒有這樣做,余承認是他的忽疏。法官又指余立志在控方主問時,回答是另一名警長決定兩隻光碟分別為證物和工作碟,但在辯方盤問下卻說是由他自己決定,問余哪個說法才正確,余回答是他自己的決定。
余立志完成作供,就爭議案中部分影片和相片應否呈堂的「案中案」,控方尚有2名將傳召的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