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於立法會大會提出質詢,跟進一名警員被裁判官指作供時不盡不實。保安局長黎棟國表示,任何人作供前都要宣誓,真心直說,信實其所說的是真確,但人腦記憶有限,不是每人都可以像錄影機重複一切細節,控辯雙方在盤問證人下出現其他事實,並不代表證人作出假口供。
其他報道:【上海迪士尼前瞻】港旅社六月迪士尼團銷情冷淡 有團人數不足告吹
對於黃毓民提出有警員被裁判官指作供不盡不實個案,黎棟國指,法官已要求律政司跟進,律政處亦已轉介投訴警察課跟進,投訴警察課完成報告後,也藉律政司回覆了法庭。黎棟國表示,作假證供是刑事罪行,若法官認為有警員作假證供,法庭可轉交律政司,若律政司作出相關指示,警方會嚴肅處理。
民建聯葉國謙則指,律政司作出是否檢控的決定,需時太久,令警員作供時可能出現記憶混亂,應該改善效率。黎棟國表示,相信律政司已竭盡所能,但許多案件內容和性質複雜,需時研究。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