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表示,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條例》(條例)(第569章)第10(1)條,來屆行政長官選舉將於2017年3月26日舉行。選舉日期於今日於憲報刊登。 其他報道:大潭8屋涉霸9萬呎官地 值22億 地署查違規擴建 前高官佔地30年否認違法其他報道:王永平質疑民建聯是否達到中央要求相關字詞﹕特首跑馬仔 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