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向扶貧委員會提交退休保障諮詢意見書,積金局認同強積金強積金對沖機制削弱退保功能,「支持政府就這個具體爭議性議題尋求解決方案」。
積金局主席黃友嘉表示,董事局對是否取消對沖沒有共識,但認同若僱員的強積金於65歲退休前已有流失,「是不理想的現象」,支持政府解決問題。
積金局意見書提及,於2001年7月至2015年12月期間,用以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強積金總額約為280億,單是2015年的抵銷額,達33.5億元,相當於全年強積金提取總額的22%。
積金局指出,就所有涉強積金對沖的僱員而言,對沖款項佔每人的強積金帳戶結餘的51%,或佔僱主部分供款結餘的93%,黃友嘉形容流失「嚴重」。
積金局又提及,若政府將來推出有資產審查的退休保障計劃,假設在強積金制度下的資產亦納入資產審查範圍內,或令部分市民對強積金「產生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