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慶夜南丫海難釀成39人死亡,包括8名兒童,船上當時並沒配備兒童救生衣。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事後自揭曾於2007年指示下屬不執行船舶須配備兒童救生衣新例,結果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昨日被裁定罪成,獲准保釋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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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在港台節目表示,法庭判決可讓公職人員知道,即使官位多高都好,「法律就是法律」,是需要執行,尤其是與安全有關的,一定不能避開。
他指,雖未能清楚地說遇難兒童死因與兒童救生衣有關,但意外發生時船下沉得很快,惟警方在造船及驗船方面仍未對任何人作出檢控,家屬對此不能接受,期望警方盡快回應是否會作高額懸紅要求提供資料及交代其他資料。
涂謹申又說,根據蘇平治口供,其前任及續任都沒有執行安全規定,質疑他們是否也需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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