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販毒案的青年在2014年9月獲准擔保,在取回警方扣留的個人財物(俗稱包頭)時,警員誤將屬於另一人、價值約21.3萬元勞力士手表交給他。青年獲意外之財後逃之夭夭。青年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盜竊罪成,今被判監禁6個月,緩刑3年執行。
辯方律師稱,案情有其「特別性」,因盗竊案在2014年發生,但被告馬偉傑(20歲)在2015年被判入戒毒所,因此「(裁決)唔應該畀中間嘅情況影響」,而且被告在十多次驗尿報告中呈陰性。
裁判官稱金表雖然價值昂貴,以及警方處理手法有錯漏,但被告不應從中利用,但考慮到被告年輕、無案底,判他6個月監禁,緩刑3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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