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畢業的中大內地碩士生於今年1月及4月,分別在中大圖書館及校園內偷竊兩名學生的電話、卡片套及八達通,價值逾千元,他其後把電話以200元出售圖利。
內地生今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3項盜竊罪,並求情指自己一時貪心,生活緊拙,戶口只有數千元。裁判官判他14天監禁,緩刑2年執行。
辯方指被告陳天恩(25歲)將到美國升讀其他碩士課程,求情指他去年學業成績優秀,GPA達3.7或以上,今年學業較繁重,又要準備畢業論文,令他感到壓力,又指被告是一時貪心。
裁判官考慮到被告不會長期留港,而求情又透露他有經濟困難,決定判他入獄14天,緩刑2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