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涉嫌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拖至暗角拳打腳踢,逾一年後「七警」被落案起訴,案件今日續審。法庭今日繼續處理「案中案」,以裁定4間傳媒的事發片段能否呈堂。
控方傳召亞視前高級剪接師詹逸鍵作供,詹供稱他其中一項工作是負責接收攝影師拍回公司的片段。詹逸鍵稱,攝影師將記憶卡交回公司,他會將記憶卡的內容錄進母帶。被問到過程中他如何確保記憶卡與母帶的影片內容一樣,詹表示這是「邏輯問題」,片段會在一部機器播放,並會在另一部機器錄下,片段會在熒幕上顯示,所顯示的畫面就是攝影師拍得的畫面,原理與電視錄影相同。
詹逸鍵供稱,他在剪接片段時,會按照文字稿找適合的片段。詹又說,最終「出街」的片段可能剪入並非由亞視攝影師拍攝的片段,但播出時會在熒幕上聲明片段來源,惟有關聲明是在直播時加入,儲存在亞視的片段「無key任何嘢上去」。
庭上播放亞視片段,在曾健超被帶到暗角的片段中,亞視台徽下有「蘋果動新聞片段」字樣。辯方問詹片段是否從蘋果動新聞網站下載,詹則指一般會直接向蘋果動新聞索取影片,不會自行從網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