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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27年】堅持繼續悼念 就是一種抗爭(文﹕蔡子強) (09:37)

過去20多年,學聯和各成員院校學生會,一直支持平反六四,以及支聯會的工作。但今年,不單學聯決定退出支聯會,近日,不少新一代學生組織中人,更對港人悼念六四以及支聯會,作出種種批評以至攻擊,甚至以粗鄙惡言相向,這都讓人感到十分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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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有人質疑,建設民主中國是不可實現的空想,亦反詰悼念六四是否要有個完結?認為應為此畫上句號。他們認為燭光晚會只是一種行禮如儀的例牌動作,對新一代年輕人已沒有任何意義。

究竟悼念是否沒有任何意義?究竟是否因為六四至今已經27年,悼念也是時候畫上句號?要回答這些問題,這裏我且跟大家分享一下歷史。

台灣二二八事件啟示錄

台灣「二二八事件」,發生在1947年,結果要等到長達半個世紀之後,直到1995年,時任台灣總統李登輝,才首次代表政府向受害者及家屬致歉,事件才得到正式平反。

在長達半個世紀的悠悠歲月裏,「二二八」曾經是台灣社會的最大政治禁忌,是當權者要設法洗刷掉的公眾記憶。但縱使不能在朝夕間把專制政權推翻,但當地百姓,在「白色恐怖」的威脅下,仍冒着人身安危,千方百計,要把有關記憶在民間流傳,並且一代一代的努力傳下去。因為,只有這樣,獨裁統治的正當性,才會遭到質疑;只有這樣,抗爭才能蓄積力量。因此,在黑暗和逆境下,記憶,便成了百姓最大的武器。半個世紀之後,台灣民主運動開花結果,但在成功背後,這其實要歸功於幾代台灣人對記憶鍥而不捨的堅持。

從「二二八事件」,到1956年匈牙利的「布達佩斯之春」(經33年後才平反),到1968年捷克的「布拉格之春」(經21年後才平反),到1980年南韓的光州事件(經17年後才平反)……歷史上很多民主運動,都曾經歷相同的歷程,縱使一時間專制政權看似牢不可破,縱使運動長時間看似毫無寸進,但因為民眾鍥而不捨的守護記憶,結果民主運動終有修成正果的一天。因此,這些歷史事件在在告訴我們:不是因為見到希望所以堅持,而是因為堅持所以才見到希望。

記憶與遺忘的抗爭

著名捷克文學大師米蘭昆德拉,在其小說《笑忘書》中,透過異見人士麥瑞克(Mirek)的口,道出一句擲地有聲的不朽名句:

「人與強權的抗爭,其實也是一場記憶與遺忘的抗爭。」

書中有一段說到,捷克新的共產政權上台,要消滅這個國家的記憶,首先做的,便是放逐當地的學者和知識分子等。被政權所放逐、雙目失明的歷史學家赫布(Hubl),悲慟的說:「消滅一個民族的第一步,就是抹去它的記憶,毁滅它的書籍、文化、歷史,然後找人重新寫書,重新製造新文化,創造新的歷史。不久,這個民族便會開始忘掉他的過去和現在,那麼外面的世界要把它遺忘就更快不過了。」

因此,獨裁政府對於介入歷史,一直不遺餘力,甚至不擇手段。因為,他們知道,若要消滅抵抗,就要先消滅記憶。

亦因如此,守護記憶,便是一種抗爭;而堅持繼續悼念,在維園一起點起一片燭海,守護記憶,也是一種抗爭。

以研究記憶與政治出名的旅美德國學者Andreas Huyssen,曾經在Twilight Memories一書中寫過:

「追憶塑造我們與過去的關連,而我們記憶的方式,則定義了現在的自己。作為個人與社會,我們都需要藉着過去來建構和定位今天自己的身分,並孕育對未來的願景。」

不要因憤恨而蓋過了慈悲

在芸芸近日學生組織中人攻擊悼念六四和支聯會的言論中,最讓人憤慨的,莫如是他們當中有人,形容經歷六四的一代人,「在痴心錯付中共後,就如遭施暴的閨女,對暴徒又愛又恨,不敢觸怒對方,身中情花毒,喪失理智」,並指摘支聯會為「妓院的鴇母龜公,職志就是要誘拐少女受污,上貢暴徒土匪,期望他滿足獸欲後,浪子回頭,施恩賞賜、寵幸一番」。看到這段惡言,不少朋友都感到義憤難平。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經歷,不同世代的人覺醒踏上民主路的原因都不盡相同,重要的是彼此間懂得互相尊重,而不是透過否定對方來抬舉自己。六四是很多香港人的政治啟蒙,當時內地學生的精神和犧牲,讓這些港人覺醒,從此踏上民主路,在不同的崗位,爭取民主,對抗不公。徹底否定這一代人,不會讓你的行列愈走愈壯大,反而可能愈走愈寥落。

朋友區家麟寫得好:「當年在北京的年輕人,也許天真,但真正勇武,他們拋頭顱灑熱血,命喪長安街;天朝之下,事實遭扭曲,往事被抹去,回憶被改造。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你有天熱血勇武,為你所愛的地方丟下一條命,你會希望30年後,仍有燭光惦念,仍有種子茁壯成長嗎;如果你說你很豁達,不介意無人記起,那只代表,不止一大群人白白犧牲不留痕,代表當天一切理想,無人承傳,一切理念,煙消雲散;更代表,當天的殘酷鎮壓,毁屍滅迹,得竟全功。」

我相信,這就是同理心。

不要因為對一個政權的憤恨,而蓋過了對蒼生的慈悲。

我們不求如今的學生組織中人,跟他們上一代對學運、民運的看法一樣,但卻希望他們能夠明白和尊重一代香港人的心路歷程,有着最起碼的同理心,那是作為人之根本。也只有學懂尊重其他人,他們的路才會愈走愈寬,而非愈走愈窄。民主路上如是,人生路上也如是。

作者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

(原文載於201662日《明報》筆陣。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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