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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院正名】待續的教大理想(文:何昆洛) (10:26)

於立法會一片罕有的和議聲中,《2016年香港教育學院(修訂)條例草案》獲一眾議員「高抬貴手」,順利通過。2016年5月27日,經政府刊憲後,香港教育學院正式命名為大學。身為教大生,深感欣喜外,亦有一份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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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我校校長,於正名記者招待會上就廢除校監必然制所作之回應,箇中的用詞與嘴臉,恕筆者未能認同。長期傾向「政治冷感」的教育學院學生們,竟在數月前以2000多票,高票通過大專修例公投,提案獲逾九成半投票學生贊成。相反,較早前學生會選舉則因投票人數不足法定要求,而被臨時行政委員會代之,力證修例已成為當下教大的「逆市奇葩」。若學校於此時與民心背向,我校的嬰兒步決不易走。

莫讓短暫勝利衝昏頭腦

或者,一切群眾運動均由口號為始、行動為後,如我校於正名路上創作《教大理想》一曲,為「教大夢」打氣。大專修例公投亦是如此,八大院校急以公投表態,而革新大學管治、提升教學質素才是最終目標。根據《香港教育學院條例》(正名後改稱《香港教育大學條例》)第6條及第8條,當下的象牙塔內,行政長官地位超然,擁有出任校監、任命校董會成員等權力,欠缺應有的專業考量與制衡。如運用不當,變相安插親信,只容建制中人發聲,實在不利處理現時二元對立之况,更無助提升大學管治質素。大學,應為擇優錄用與用人唯才之地,決非豢養權貴與用人唯親之境。

近月,我校2016至2025年策略性發展計劃(Strategic Plan 2016-2025)出台,全長12頁諮詢文件,其中一頁多講述大學管治,卻連半句論及上述的盪手山芋亦欠奉,「不明不白」之味甚濃。正名,或是「教大理想」的其一重要里程碑,莫讓短暫的勝利衝昏頭腦,離成熟穩重之路仍遠。寫在教院正名時,立此存照。教大人,加油!

作者是香港教育大學三年級生

(原文載於2016年5月30日《明報》觀點版。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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