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施政報告推出政策限制「發水樓」,規定發水上限不得超過一成,有發展商趕在新例於2011年4月1日實施前,向屋宇署提交建築圖則。署方為防發展商趕搭「發水尾班車」,遂要求發展商提交建築圖則前,必須先證明擁有地盤的百分百業權或有實際機會控制地盤。
地產建設商會其後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上述對地盤業權的規定,但先後被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裁定敗訴。地產建設商會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今日頒下判辭,駁回地產建設商會的上訴。
2010年施政報告推出政策限制「發水樓」,規定發水上限不得超過一成,有發展商趕在新例於2011年4月1日實施前,向屋宇署提交建築圖則。署方為防發展商趕搭「發水尾班車」,遂要求發展商提交建築圖則前,必須先證明擁有地盤的百分百業權或有實際機會控制地盤。
地產建設商會其後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上述對地盤業權的規定,但先後被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裁定敗訴。地產建設商會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今日頒下判辭,駁回地產建設商會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