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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百欣三太及女藐視法庭罪成明判刑 求情指犯案非出於本性 (14:59)

已故麗新集團創辦人林百欣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由於多次違反法庭命令,拒絕向清盤人交出二人名下高發發展有限公司的帳目及核數文件,被清盤人興訟指她們違反法庭命令,構成藐視法庭。法官早前裁定顧氏兩母女藐視法庭罪罪名成立,押後至今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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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瑞英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指,林於事發後已親自前往上海找尋清盤人所需的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現年79歲的顧因體弱多病而未能同行,林更寫信予6間銀行索取公司銀行月結單等,惟部份銀行以林非清盤人為由,拒絕向林交出文件。

林的代表資深大律師強調,林已盡其最大能力向法庭提供所需文件,犯案非出於林的本性,本案有其獨特性。林一方向法庭呈交多封由林的好友等撰寫的品格證明書,讚揚林的待人友善,致力發展中國現代藝術及慈善工作等。

法官押後至明早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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