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假冒警察,要求獨自回家的小學生交出手提電話及現金,遇到反抗即拳打對方,又搶去八旬婦的頸鏈及多次偷去超級市場朱古力。男子今在區域法院承認13項假冒公職人員、盜竊及普通襲擊等罪,被判囚4年。
控方稱,被告陳賢貴(36歲)有16項案底,當中6項為盜竊、2項為搶劫。辯方求情稱,被告2歲時母親離家出走,父親從事小販,忽略照顧被告,令被告9歲獲頒照顧保護令,15歲已首次犯法;被告2005年離婚,現有穩定女友,育有18個月大女兒。
辯方又說,被告犯案時已失業半年,犯案純粹是為了金錢。法官判刑時形容控罪嚴重,強調幼童和老人在社會中應受保護,被告卻打他們的主意。
案情指,被告今年1月1日在旺角截停一名小六學生,向他出示一張卡,聲稱自己是警察。被告聲稱事主干犯盜竊罪,要求對方交出手機及所有現金。被告又以類似手法偷去小五學生及中二學生的手機。1月4日,被告跟隨八旬婦人進入升降機,搶去她頸上的金鏈;1月12日截停中二男生,拳打對方的臉和踢腳,再搶走其手機。
被告在一次犯案時遺下其建造業工人註冊證,警方憑證上資料找到他,並在他的寓所發現從超級市場盜去的18盒朱古力、2盒曲奇、2罐可可粉及1盒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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