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旺角佔領區有「女村長」之稱的畢慧芬,去年1月撿到他人手機後勒索對方3400元,否則拒絕歸還手機,最後她在交收時被埋伏的警員拘捕。她早前否認勒索罪,案件原定今日開審,但她今日開審前改變主意認罪,獲准保釋候判。
辯方透露,現時任職見習地產經紀的被告畢慧芬(20歲),兒時腦部發展遲緩,相信有輕度智障,而且有認知障礙,溝通能力較差。辯方又指,被告犯案是因一時貪心,現已深感後悔。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30日判刑,其間索取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指,女事主是旺角西洋菜南街某店店主。去年1月5日晚上,她把自己的iPhone 4s電話放在靠近店門的貨架上充電,後來卻發現電話不翼而飛,她隨即利用「尋找我的iPhone」應用程式,要求拾獲電話的人與她聯絡,兩日後她便收到被告信息,要求她支付3400元,否則把電話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