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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前高層涉貪案】曾收25萬支票解燃眉急 員工讚譚伯榮樂於助人 (17:57)

東亞銀行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涉收受物業投資者譚伯榮150萬元利益,包括以折扣價向譚購買保時捷跑車及以半價支付裝修費等,作為處理譚公司13億元信貸申請的報酬,案件今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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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譚伯榮的惠和兄弟實業有限公司擔任會計文員的李佩珊供稱,譚伯榮樂於助人,她入職未夠一年,譚伯榮知道她的家中有急事,即開了一張25萬元支票給她,沒有訂下還款日期,令她心存感激。李又稱,2012年公司同事腰部受傷,要到內地醫治,譚吩咐她的上司X為同事兌換數萬元人民幣,依她所知並不需要歸還。

李供稱,上司X專橫霸道,要求不合理,曾多次把她罵哭,她曾辭職,但被譚挽留。李又稱,譚每周需要簽發的支票大約70至80張,最多可達100張。李又指譚被捕後仍有以公司名義捐助慈善機構,包括在2015年捐出600萬元在青島興建佛堂,以及300萬元在浙江維修佛寺。

案中4名被告分別為劉有為(42歲)、譚伯榮(67歲)、譚伯榮的侄兒譚曉杰(34歲)及裝修公司負責人陳成業(42歲)。劉有為被控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譚伯榮被控7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譚曉杰及陳成業被控一項串謀揑改帳目罪,他們涉竄改發票掩飾裝修費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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