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仁濟遺失賣旗袋】社署:正跟進仁濟未通報個案 考慮檢視發證條件 (00:02)

仁濟醫院本年1月底舉辦賣旗活動,其間遺失11個裝有善款的旗袋,仁濟報警處理後,未有對外公布,亦未有向社會福利署通報。社署發言人稱,仁濟醫院並未就2016年1月30日全港賣旗日遺失旗袋一事通報,現正與仁濟醫院跟進此個案,並會考慮檢視現行的發證條件,及有關嚴重事故的通報機制;社署過去一年,未接獲其他賣旗日機構報告遺失旗袋。

相關新聞:仁濟失11旗袋沒主動公布 鄭承峰稱按指引處理 公眾可查紀錄

社署發言人稱,根據賣旗日許可證的發證條件,獲發許可證的機構應為義工制訂賣旗活動安排的指引,及採取預防措施,防止任何詐騙的行為。若發現遺失錢袋或有關物品,或懷疑有詐騙行為,應立即與警方聯絡,尋求協助。此外,獲發許可證的機構必須對許可證批准的賣旗活動所籌得的款項及支出負責及確保妥善使用所籌得的款項。 

另外,署方已提醒機構參考和自願遵守《慈善籌款活動內部財務監管指引說明》及《慈善籌款活動最佳安排參考指引》,以及參考廉政公署推出的「慈善機構及籌款活動的管理」防貪錦囊,當中有提及捐款收集袋的保安事宜。 

發言人又稱,機構有責任向會計師提供與賣旗日帳目有關的資料供審閱,賣旗日的捐款收入及賣旗日捐款淨收入的用途亦必須獨立列載於該機構的經審計年度財務報告表內,機構又須在賣旗日後90天內向社署遞交賣旗日中文及英文審計報告的正本,並透過本港報章或該機構的網頁刊載審計報告,供公眾人士查閱。 

其他報道:沙田區議會25票贊成3票反對 通過石門興建骨灰龕場

其他報道:【毓民擲杯案】警認曾致函立會詢問會否就爛杯報警 黃批「驚我唔死」欲加控刑毀

相關字詞﹕仁濟醫院 賣旗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