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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涉毆傷港母女】被告離庭有私家車接送 警方認安排車輛接走避免混亂 (21:39)

27歲內地女子涉周一在沙田港鐵站推跌及襲擊港人母女,案件今早提堂,她被控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被告獲准以現金5萬元保釋,其間不准離開香港。

她離開法院時疑獲「特別待遇」,不單使用法庭職員通道到達停車場,亦有白色私家車接送離開,其間更獲交通警開路。

本報在運輸署查詢接送被告車輛的車牌時,發現車牌竟「預留政府使用」,警方晚上回覆《明報》,指由於今早有市民在沙田裁判法院外進行公眾活動,為保障公眾安全和秩序,警方經風險評估後,採取適當的措施,包括設立公眾活動區,安排車輛接載該名女子經一般通道離開法院,以避免出現混亂情況,影響公共秩序。 

被告今早上庭,離開法庭前,有十多名示威者在庭外等候,亦有十多名警員嚴陣以待,包括警司級人員,其間有法庭職員突然以「閘門需要維修」為由,把法院地下大堂通往停車場的鐵閘拉下,阻止人從地下大堂進入停車場。約2小時後,被告突然獲「特別待遇」,使用法庭職員通道到達停車場,登上接應的汽車,其後更獲交通警開路,快速駛離法院。在場有不少示威者鼓躁,指罵警員是「黑警」,又不滿內地人獲特權,「香港人就拉佢返去,大陸人就放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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