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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民擲杯案】直接致電警隊高層手機報案 黃毓民質疑特首保安主任「特事特辦」 (14:24)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前年在立法會用玻璃杯擲向特首梁振英,被控普通襲擊,案件今續審。控方傳召行政長官私人保安主任、署任總督察鄭家俊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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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家俊供稱,案發後他陪同梁振英回到禮賓府,在下車時梁振英把在立法會會議廳檢取的一塊玻璃交給他,並指示他就在立法會投擲物品的事件報警。他遂致電中區助理指揮官(行動2)報警。

鄭家俊在黃毓民盤問下指,該名助理指揮官是一名黃姓警司,當日在立法會負責外圍人事調動工作。鄭表示,之前在行動上有合作過故認識,當日是致電其手機號碼報案。

黃毓民質疑,鄭家俊當天並非透過正常程序報案,而是直接致電警隊高層,以「特事特辦」方式處理。鄭不同意做法是「特事特辦」,黃反問:「撻特首個朵就得,仲唔係特事特辦?」鄭表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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