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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涉毆傷港人母女案押後再審 27歲內地婦獲准5萬保釋 期間不准離港 (12:08)

涉毆傷港人母女案押後再審 27歲內地婦獲准5萬保釋 期間不准離港(楊凱力攝)

港人母女周一疑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與內地家庭衝突,其後雙方於沙田港鐵站相遇,其間內地婦涉嫌推跌及襲擊港人母女。內地婦事後被控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現金5萬元保釋,其間不准離開香港、不可接觸控方證人,並須住在港人朋友張小姐在馬鞍山的單位,一周三次到馬鞍山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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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罪書,女被告黃玉鳳(27歲)居於深圳市羅湖區,報稱家庭主婦。她被指於今年5月9日,在沙田港鐵站6號舖美心西餅外,非法及惡意傷害女子林月芬,以及襲擊女子劉君媚,對她造成身體傷害。

控方透露,事主林月芬案發時遭被告推跌在地,致輕微中風,現時仍然留醫。另一名事主劉君媚、即林的女兒當時在現場,附近亦有閉路電視拍攝到案發經過。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6星期,等候林的醫療報告及警方替她錄取口供。

控方指,現時以《侵害人身條例》第19條控告被告傷人罪(俗稱「傷人19」),將視乎情況或改以《侵害人身條例》第17條,控告更嚴重的有意圖傷人罪(俗稱「傷人17」)。

辯方認為押後6星期屬不恰當,指本案並非嚴重衝突,有意外的成分,加重控罪並不適當。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最終只批准將案件押後4星期,至6月8日再訊,屆時被告將會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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