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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不果棄屍梯間及誤導警員 七旬漢囚兩月 (14:40)

家住公共屋邨的72歲酒樓侍應,租用荃灣沙嘴道廣發大廈一單位,再將之分租予內地遊客。去年有內地住客「阿梅」告知他,有一名男子倒卧在房間中,他急救不果,遂把屍體棄置在大廈梯間,事後更誤導警員。他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在建築物公用部分放置屍體」及「明知地誤導警員」兩罪,被判囚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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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去年11月12日,涉案廣發大廈有住客在梯間發現屍體,褲管被褪到膝頭及腳踝位置,遂通知保安報警。死者後來證實是男子麥啟康(譯音),死因是心臟病發。

警方其後找到被告陳永達,但他聲稱前一晚9時30分已就寢,沒聽到可疑聲音,亦不認識死者。惟警員發現被告的牀上有兩個日曆,感到可疑,調查後發現死者於11月11日曾獲證券公司送贈兩個日曆。被告其後於警誡下承認,他於11月11日獲分租租客「阿梅」告知,有男子倒卧在房間,他驚慌之下將之移到後樓梯。

裁判官質疑,「正常人咪報警囉,人命攸關喎,最正常嘅反應就係打999報警!被告嘅反應,係咪有something to hide?(有事隱瞞)」裁判官又特別提到,死者的褲管被褪到足踝及膝頭。辯方回應說,案情不足以推測被告有事隱瞞,而且法醫證實死者死前沒性行為。

辯方指出,被告是個好爸爸及丈夫,做侍應時曾多次拾到貴重物品,但主動交予物主。辯方指被告犯罪因一時驚慌下判斷錯誤,請求法庭判非監禁刑罰。

惟裁判官指,被告除認罪外沒其他有效求情因素,而且案情嚴重,被告所為會影響公共衛生,亦會令路過的人驚慌,更會影響警方調查,遂判處被告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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