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海關監督涉收28萬貸款 高級關員供稱用作投資 (15:53)

被譽為「明日之星」的海關監督李漢華涉於2013年12月30日,從一名海關高級關員收取28萬元貸款,被控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案件今開審。李漢華早前被指涉串謀假結婚,今年4月獲判無罪。

其他報道:顧客投訴美容公司擅取手袋 逼找信用卡買療程

控方依賴雙方同意案情舉證,控辯雙方同意高級關員何燕珊曾從恆生銀行戶口,開出28萬支票,存入被告星展銀行的戶口,而被告從來沒有向行政長官申請許可,接受何的禮物或借貨。裁判官馬保華裁定控罪表證成立。

辯方指該28萬是作投資之用,並非借貸,並傳召高級關員何燕珊出庭作供,何供稱2013年12月收到渣打銀行職員致電,稱已預先批核一筆28萬元貸款予她,她遂接受該筆貸款,打算作投資之用。

何燕珊向李漢華詢問投資意見,李稱早前曾投資股票賺錢,二人協議合作投資,何出資28萬元,並開出支票予李。何又稱李其後多次致電她,告訴她買了的股票編號、數量和股價,她有紀錄在政府提供予她的日記本上。

其他報道:少年與13歲女友誕子 認罪求情稱「負返做爸爸責任」

林煥光談《海闊天空》 「鍾意到不得了」 讚家駒視野宏大

相關字詞﹕法庭 接受利益罪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