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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前高層涉賄案】特赦證人稱涉案2被告關係密切 會為對方家人祈福及物色教師 (14:20)

東亞銀行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涉收受物業投資者譚伯榮150萬元利益,包括以折扣價向譚購買保時捷跑車及以半價支付裝修費等,作為處理譚公司13億元信貸申請的報酬,案件今續審。譚伯榮公司的員工以特赦證人身份繼續作供。

在譚的惠和兄弟實業有限公司擔任助理總經理的證人X在盤問下承認,譚不介意劉在譚不在公司時進入他的房間看雜誌和抽煙。 X又承認,譚會買中藥給劉; 譚拜神前,又會叫X問劉拿取家人的名字,為劉的家人祈福。

X指譚對劉好像兒子一樣,出於關懷,常教他做人的道理。辯方指,譚育有7名子女,長子與劉年紀相近,X表示不知道。X承認,譚6歲大的兒子有學習障礙,可能要留班,劉及其妻幫譚物色英文教師。X供稱,劉曾送贈演唱會門票給她,她亦曾送贈健康食品給劉,以改善他的睡眠質素。

辯方指,「你同佢關係密切,你唔會諗到佢做銀行,所以對佢好啲,只不過當佢熟絡嘅朋友」,X同意。

案中4名被告分別為劉有為(42歲)、譚伯榮(67歲)、譚伯榮的侄兒譚曉杰(34歲)及裝修公司負責人陳成業(42歲)。劉有為被控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譚伯榮被控7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譚曉杰及陳成業被控一項串謀揑改帳目罪,他們涉竄改發票掩飾裝修費帳目。聆訊下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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