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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峰指港獨言論不足入罪 批建制派「講到好大」以政治凌駕法律 (10:52)

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今早於商台節目上表示,香港的言論自由受法律和國際憲法保障,不認為政府有足夠理據對港獨言論提告,又批評建制派以政治凌駕法律,但往往提不出實際理據。

早前有建制派人士指可透過本港刑事條例第9及第10條,對提出港獨言論的人或政黨提告,任建峰回應稱,香港有法律保障公民的言論自由,包括基本法第27條,以及引入國際人權公約第19條的香港人權法,他個人現時看不到律政司有理據控告提出港獨言論的香港民族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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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能否以國家安全為由控告作出獨立言論的個人或政黨,任建峰引用聯合國的《Siracusa原則》,指文件清晰載明「需要有武力影響到國土完整或存在」,才可以以此為由提出控告。除非提出港獨言論的人持有槍械或炸彈,否則單純言論不足以構成控罪,估計若律政司真的要提告,「一定會做足功課」。

任又說,對於本身是民建聯成員的大律師馬恩國早前批評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他感到特別失望。他認為包致金的言論,在法律的層面上屬於「阿媽係女人」的道理,但卻被扭曲成法官偏私,形容「係一個好嚴重、好唔公道嘅講法」。

任亦批評建制派「成日都將條文講到好大」,但每每有人在法律層面挑戰他們的時候,則提不出實質理據。他認為港獨在香港未至於是一個政治問題,而將問題政治化的,往往是馬恩國等人,以政治凌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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