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被指在親生女兒5歲至8歲的3年間,趁內地妻子離港時多次在住所強姦女兒,更涉以手機及在牀邊放置腳架以相機拍攝過程。 男子早前被裁定6項強姦罪及4項制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成,今於高院被判處21年監禁。其他報道:【高鐵跟進】短途為主難有大效能? 田北辰:高鐵最值錢是「短途高極速Shuttle」林煥光考三次才成功讀大學 勉「失都會有得」相關字詞﹕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