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48年12月的某一天,新西蘭一名小女孩在奧克蘭一間公共圖書館,借了一本書,事隔68年,她終於還書給圖書館,原定要繳付總數為24,605新西蘭元(約13.3萬港元)的罰款,不過館方卻表示,由於她借書時尚是小孩,根據規則毋須還錢,非常溫馨。
小女孩在1948年借的書是《毛利蘭的神話與傳奇》(Myths and Legends of Maoriland),本該在當年的12月17日歸還,但她其後搬離當地,匆忙中把書帶走,此後亦一直對還書一事念念不忘,卻苦無機會。
圖書館理員康奈利(Zoe Cornelius)表示,婆婆周四上門還書時,看來有點尷尬,但指在數十年間,反覆閱讀和好好享受此書。對於婆婆這般喜歡此書,她感到很高興,認為書本找到一個好歸宿。
根據圖書館現時規定,成人逾期歸還需繳納罰款,每天罰1元新西蘭元(約5.4港元),逾期24,605天即罰款約13.3萬港元。不過館方指出,婆婆借書時尚是個孩子:「我們不會向孩子收取逾期借閱罰款。」
婆婆的故事引發傳媒廣泛報道,不過館方指由於1940年代的紀錄已不存在,故無法追查她的身分。然而,當書本歸還後,不少逾期借閱的市民紛紛致電查詢,自己能否在不繳罰款的情況下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