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長盧偉聰回應「港獨」問題時表示,任何鼓吹「港獨」言論都違反《基本法》,警方會積極留意團體行為,並與律政司保持緊密聯繫,有需要會採取行動。問到警方有否找法律顧問研究「港獨」犯了哪條法例,他承認暫時無找法律顧問研究。
至於律政司長袁國強早前表示,將就「港獨」問題採取具體行動,包括交由執法機關調查,而當局正循4方面處理,包括《公司條例》、《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及其他刑事罪行,盧偉聰稱現時他沒有補充,會循這四大方向留意。
記者追問警方會用什麼法例提出控告,盧偉聰只重申「留意緊佢(團體)行為」, 會與律政司保持緊密聯繫,有需要會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