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吸毒習慣的無業漢被指於旺角餐廳內,以預先購買的魚生刀狂斬其二哥,令對方身中22刀致死。他否認謀殺罪受審,今於高院出庭自辯,供稱其手不慎受傷而傷口很痛,導致他於事發兩日前,便開始持續不斷吸食冰毒,更曾因而需送院;事發前,他曾三度被送往葵涌醫院的精神科病房,醫生指他打人,但他聲稱自己全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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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曾文緯今自辯指,他於2012年開始吸食冰毒,翌年與前妻離婚後,他以吸食冰毒令自己忘記煩惱,平均每周吸食2至3次。2014年7月,他到醫院求診時弄傷手,導致不能工作。
同年9月22日,被告稱因傷口疼痛,遂開始在家中房間吸毒,斷斷續續至9月24日、即案發當日早上。其間他曾因胸口痛及呼吸困難,由救護車送往醫院。
被告又稱,2014年他曾3次由救護車送往葵涌醫院的精神科病房,其中一次醫生指被告打人,問被告打人的原因,豈料被告稱他對事件全不知情,但指曾遭醫護人員綁在病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