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本周一(25日)公布就特首幼女梁頌昕遺留行李事件撰寫的報告,機管局發言人證實在完成撰寫報告後、發表前,於本月22日收到梁頌昕透過律師行所發出的信件,表示願意就事件提供資料,機管局已經婉拒了相關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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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辦回應《明報》查詢,指特區政府是在4月25日收到機管局提交的報告,行政長官亦在同日知悉。行政長官及太太沒有去信機管局、機場保安公司或國泰航空公司。但特首辦的回應未有提及梁振英是否知悉女兒梁頌昕向機管局發出律師信件。
工黨李卓人批評梁頌昕做法形同施壓,認為若有意提供協助,大可透過公關公司或以自己名義向機管局發信,然而透過律師行發出信件,則暗示她可以採取法律行動,「有含意話機管局聽,我有律師睇住,可以隨時告你」。
李卓人相信梁頌昕發信前必定曾徵求特首梁振英同意,因此他促請特首辦盡快解釋發信背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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