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早前取得的巴拿馬文件顯示,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及其父新界王劉皇發,擔任一間離岸公司N.T. DEVELOPMENT LIMITED的董事,二人同在2011年7月更新的董事登記冊報稱英籍。
劉皇發今日發出聲明,重申自己在港土生土長,與大多數在港出生的市民一樣,回歸前只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BDTC),但回歸後只持有特區護照,並無任何外國居留權。
劉皇發指,他1997年前成立的海外公司,是據當時持有的護照填報英籍,他指這是當時一般慣常做法,而回歸後有關公司資料仍顯示他填報英籍,是因為其公司職員未有適時更新資料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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