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3日一輛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用作研發用途的電動巴,在元朗於非行駛及非充電的情況下焚毀。該局調查後今日發表報告,負責找出火警起因的調查小組經詳細搜證後發現,火警屬人為操作問題所致。
調查小組發現,有技術人員去年10月於東莞進行原型車測試期間,未有知會生產力局的情況下自行開啟電池箱調試及檢查,而重新封閉電池箱時,卻未有全面還原其防水功能,以致電池箱入水造成短路。
小組已排除起火事件與人為蓄意破壞或電池過度充電有關,有關推論獲獨立專家及從模擬實驗中得到確認,項目的合作夥伴環保動力電動汽車有限公司亦認同調查報告的結論。
小組表示會因應是次發現提出改善建議,包括建議電池供應商加裝防止擅自開啟電池箱的裝置及在放置電池箱的艙內配備獨立自動滅火系統等。
該局發言人稱,雖該原型車在火警中燒毀,但所有測試及研發工作已於去年11月底完成,已掌握自行開發電動巴士的核心技術,對日後的相關研發工作十分有用,有助推動電動車技術發展和促進電動車普及化。
環保動力發言人亦同意調查報告結論及歡迎有關建議,並將繼續進行電動車相關的商品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