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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盜兩男信用卡購物 「Dream girl」判囚3年8月 (20:41)

22歲售貨員涉盜用網友及男友的信用卡購物逾4萬元,早前否認17項偷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控罪受審,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被判囚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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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決時指出,事主供稱被告盜去他的信用卡,被告則供稱是事主自願把信用卡借給她用,兩者的版本截然不同。法官採納事主的證供,不相信事主會將其唯一的信用卡交給一個只認識了兩個月,發生數次性行為的女友,更為她「找數」。

法官稱,在另一項控罪中,被告供稱因為不喜歡事主送給她的頸鏈,所以事主把信用卡交給她。法官認為被告的解釋牽強不堪,裁定事主根本沒有把信用卡交給被告,而是被告偷取的。

辯方大律師為被男網友稱為「Dream girl」的被告歐愛玲求情稱,被告與男友同居,育有5個月大兒子。被告一直有助養兒童,亦有捐款給協康會。

法官指盜用信用卡與使用假信用卡的罪責分別不大,同樣是破壞信用卡使用制度,考慮到被告能在今日內向銀行賠償,判囚4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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