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議局顧問兼新界總商會常務董事徐子健入稟高院,控告壹傳媒誹謗,指壹週刊於上月31日出版的封面故事內含對他造成誹謗的字眼,令他聲譽受損,要求法庭禁止壹傳媒繼續發佈有關內容及向徐撰寫書面道歉信。
原告為徐子健,4名被告分別為壹週刊廣告有限公司、壹週刊總編輯黃麗裳、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及壹傳媒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壹週刊於今年3月31日刊登題為「唔等發叔『江湖飯局』組黨 侯志強選老頂」的封面故事,內文錯誤地提及徐參與由侯志強組成的「新進步聯盟」會議等,對徐的聲譽造成損害。
徐在入稟狀中指,自己從沒有及從沒意圖背叛或作出損害鄉議局利益的行為,更從沒有及沒意圖在出於自私或貪心下,成為侯志強陣容中的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