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表最新審計報告,抽查30宗外傭懷疑「跳工」個案,即外傭提出簽證申請前一年內,兩度或以上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的個案,發現其中8宗,前僱主曾給予外傭惡評,有7宗個案的負責人員,均無聯絡所有前僱主,仍批出簽證申請。審計署指,入境處無就此制訂明文程序,建議發指引,列明處理有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紀錄的外傭的新簽證申請程序。
審計署亦提到,2000年至去年間,外傭獲批准擔任駕駛職務申請個案由903宗增至2032宗,增幅達125%,其中審查的10宗申請,申請理由為執行一般家務而有交通需要,但無詳細解釋為何只可由外傭駕駛,建議考慮收緊對外傭擔任駕駛職務申請的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