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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育模式】合作學習模式(文:韓孝述) (11:51)

隨着教學的重點由「教」的關注趨向「學」的關注,近年不少學校都會在課堂上,使用「合作學習」(cooperative learning)。

按照David Johnson和Roger Johnson(1989)的分析,老師可以為學生安排三種學習形態:個別學習(個人獨自努力)、競爭學習(學生競逐高下)及合作學習(學生組成小組,互助以達成共同目標)。而根據John Hattie(2012)在其綜合研究中發現,在提升學生的學習成績上,合作學習比個別學習(效應值為0.59)、合作學習比競爭學習(效應值0.54),以及競爭學習比個別學習(效應值0.24)更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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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學習在西方發展了許多模式,但有些模式的遊戲成分太重,而且只能處理簡單的學習內容,較宜在初小階段採用。對高小及中學課堂,筆者建議採用下列七種模式:(1)點號碼;(2)思──議──享;(3)配對註記(學生在預習時做註記,上課時再討論);(4)拼圖法(老師分拆資料,供學生進行組合閱讀);(5)輪流寫(組員針對老師提出的題目,輪流發表意見);(6)結構性爭議(組員分成正反兩方,辯論有爭議的議題);(7)相互式教學(reciprocal teaching,學生互相做小老師,透過小組閱讀,掌握澄清、撮要、提問及預測等四項主要的閱讀策略)。

「點號碼」、「思──議──享」及「配對註記」的運作比較容易,幾乎每個科目及每個課題均可使用,但只限於討論有標準答案的問題;至於開放性的問題,則宜用其餘四種較複雜的模式來處理。以科目而論,語文科可多用「拼圖法」、「輪流寫」和「相互式教學」,人文及通識科可多用「拼圖法」和「結構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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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載於《明報》副刊(2016年4月20日)。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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