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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現主權與「台灣李波事件」(文:瑋康) (12:55)

李波「被自願」回內地之事,中共涉嫌跨境執法已引起國際關注。事件稍為平息之際,另一宗兩岸關係的事件,又引起風波。這件事就是台灣人電話騙案涉及之遣返問題。近來中、港以至東南亞的電話騙案,似乎已有頭緒;經過各方追查,騙案電話由非洲的肯尼亞打出。肯尼亞警方接獲消息後,順利攻入詐騙集團大本營,涉及30多名大陸人、40多名台灣人。經審訊後,雖然涉案人無罪,但要求驅逐出境。按常理,肯尼亞警方各自遺送回北京與台北;但肯尼亞警方卻嚴格遵守「一中原則」,把涉案的台灣人視為大陸人,強行要遣返回中國。公安部表示,由於今次破獲的電訊詐騙集團受害人全為大陸居民,基於中國大陸法的司法管轄權,所以把涉案的台灣疑犯押到大陸乃合理不過之事。台灣當局對此事當然極為震怒,不論國民黨還是民進黨,都嚴厲譴責肯尼亞與中共政府,並要求兩國立即交回涉案之台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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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律的適用範圍

從表面看,這件事並非中國公安跨境執法,似乎不能與李波事件相提並論。但仔細想,兩事卻有兩個重點極為相似。第一點是中國法律的適用範圍。雖然並非中共主動要求肯尼亞警方遣返台籍人士到大陸,但中共卻非常歡迎肯尼亞的做法,然後以受害人在中國、中國大陸法的司法管轄權為由接受。雖然中國不承認台灣的政治地位,但台灣儼然如一個獨立國家的政治實體卻是鐵一般的事實。縱使中國大陸自行立法,授權公安可以跨境執法,但能否實行這些法例,仍需視乎其他國家是否認同,否則這類法律終究是自說自話。但由今次事件看來,只要有大陸居民受害,就算是有其他國籍的人,都可以被遣返到中國,就如有香港人在香港犯了中國法律,中國公安於是就有理由跨境執法。當然,肯尼亞政府這樣做,只是想討好北京,於是北京便接受這個順水人情;但北京一旦接受這個順水人情,有否想過台灣政府的意願?現在台灣政府一再提出「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北京政府又要如何回應?難道公開否認「九二共識」?

漠視涉案者人權 違文明社會原則

第二個相似之處,指涉的便是涉案者的人權。涉案者的台籍人士已一再表示,不願被遣返中國,而是要回台灣;然而,肯尼亞政府既不理會台灣政府的政治實體,更不理會涉案者的意願。涉案者到了中國後,也一再表達回到台灣意願,但北京政府也完全漠視,繼續扣留。中央電視台甚至播出所謂是次涉案者「認罪」、「自我懺悔」的錄影紀錄,就如李波事件,桂民海(桂敏海)在央視的「自我懺悔」過程。這些所謂公開懺悔來自蘇聯共產黨的做法,根本就是公然說謊,就如「莫斯科大審判」。這些做法一再漠視涉案者之人權,實有違文明社會的原則。須知一個文明社會,縱使是罪犯,都需要有一定的權利,而不是可以隨意公開罪犯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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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事件,可以說是「台灣的李波事件」。中共似乎只是關心如何體現主權,而從不考慮體現主權如何違反人權原則、帶來嚴重的外交後果。中共維持這種前現代的管治心態,根本不能與國際接軌。中共一次再一次用審訊罪犯之事來體現主權,根本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因為這樣做只會孕育、催生港獨與台獨,這也是中共一向最不想見到的「離心離德」的現象。不過似乎中共並不明白,港獨與台獨都是中共實行「體現主權」這種想法的惡果。

作者是旅德學者

(原文載於《明報》觀點版(2016年4月19日)。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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