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水泥棺藏屍案的3名疑犯今早由警車押解到荃灣裁判法院首作提訊,3人共同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再訊,其間需還押警方看管。
控方指案情嚴重,被告屬一級犯人,透露有被告於死者大腿內側打針,亦有被告用哥羅芳掩蓋死者口鼻,申請繼續由警方看管,待進一步調查及認人手續,署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最初質疑無須交由警方看管,控方多番解釋後,最終同意控方申請。
控方指,警方於未來3個工作天於荃灣警署已安排好認人手續,若交由懲教看管,需要再安排到特定警署做手續,鄭官質疑做法,並指出交由懲教看管亦可,需要控方澄清交由警方是否目前唯一可行辦法,並指「被告人權都好重要」。
3名被告均報稱無業,首被告曾祥欣(26歲),次被告劉錫豪(21歲),及第三被告張善恒(23歲)均無保釋申請,首被告及次被告反對由警方看管,首被告一方稱,他患有皮膚敏感,頸及手部均有出疹,若警方能確保可讓被告沖涼,將不反對由警看管。鄭官最終批准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本月20日。
相關字詞﹕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