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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駕路邊車輛撞毁攤檔鐵欄 五旬裝修工人判囚5年 (13:15)

裝修工人去年在旺角路邊擅取車輛,駕車撞毁攤檔和鐵欄,又以螺絲批指嚇酒店員工,並搶去一部手提電話。他早前承認未經授權擅自取用運輸工具、危險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及搶劫罪,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5年。

被告陸汝銘(54歲)的代表大律師早前求情稱,被告是裝修工人,中五畢業,沒有交通案底。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向警察承認駕駛前曾吸食冰毒,又以高速反車流方向駕駛,撞毀攤檔、交通燈及欄杆,全都是嚴重的加刑因素。

法官判被告未經授權擅自取用運輸工具、危險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監禁20個月;搶劫罪監禁40個月,分期執行,即共囚60個月,同時需停牌8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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