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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報告】牛奶飲品大字標示「牛奶」小字「飲品」易誤導 (13:22)

消費者委員會抽查市面上40個牛奶及牛奶飲品的樣本,發現三大包裝問題:大部分產品只印上食用期限、忽略生產日期;牛奶飲品的包裝上「牛奶」字樣的字體較「飲品」,容易令消費者將之和真牛奶混淆;產品亦未有清楚細分消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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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一共抽查市面上22款牛奶和18款牛奶飲品。在40個樣本中,只有9個樣本印有生產日期,其餘只印有食用期限。消委會建議,牛奶產品亦應註明生產日期,讓消費者了解其新鮮度。

另外,在18款牛奶飲品中,有8款飲品包裝上「牛奶」比「飲品」字樣較大和突出,「飲品」二字以較小字體標示,容易誤導消費者,和真的牛奶產生混淆。

《明報》記者量度該8款牛奶飲品,其中Nestle Dairy Farm New Zealand Milk 946毫升盒裝產品,其正面以3厘米高的大字標示為「Milk」(牛奶),但沒寫明是「drink」(飲品),只在盒側以0.3厘米的小字標示產品實為「milk drink(牛奶飲品)」,大小只為「牛奶」二字的十分之一。另外,維他澳洲牛奶946毫升盒裝,正面的「whole milk」字樣高1.6厘米,「drink」僅0.3厘米,字樣大小同樣有很大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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